招標編號:jlcttc-09sg1254-1
開標時間:2010-03-22
所屬行業:能源化工,環保,其它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其它
所屬地區:吉林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四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由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發改審批字[2009]1014號批準建
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情況說明:
招標內容:四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廠區建筑施工;
規 模:2×500噸/日垃圾焚燒發電鍋爐系統、2×12mw汽輪發電機組;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包括廠房、煙囪、辦公樓及廠內道路、排水等工程;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及貸款。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四平市鐵西區循環經濟園迎賓路與威海路西北角;
2.3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0年3月28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1 年1月8日,工期 300日歷天;
2.4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建設部及原電力部、原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資質,并通過iso9000
系列質量體系認證,經營狀況良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的負責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且
應具備類似工程的施工經歷和一定業績;
3.3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外省施工企業還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吉林省入吉建筑
業企業備案證明書》后方可參加投標。(詳見吉建管[2007]17號、吉建管[2008]14號文件)
3.6在近5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同時,拒絕列入政府不良
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
法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10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3月22日9:30時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不低于投標總報價的保證金(人民幣)。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阜石路35號
郵編:100049
聯系人:宋 丹 蔡 潔
手 機:13121930956
電 話:010-59893732 59893738
傳 真:010-88205605
郵 箱:bj_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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