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批準了《青島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兑幎ā穼⒂诮衲?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將膠州灣的保護單獨作為一章,采取了比其他海域更加嚴格的保護措施。
《規定》要求,青島市海洋漁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海區(市)人民政府按照嚴于相應海洋功能區規定的標準擬定海域環境保護規劃,報市人民政府實施。在膠州灣海域實施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禁止在膠州灣沿岸新建和擴建化工、印染、造紙、電鍍、電解、制革、有色金屬冶煉、水泥、拆船等項目,禁止直接向膠州灣排放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
《規定》就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做了明確規定,為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奠定了基礎。一是要求市和沿海區(市)人民政府建立海陸聯動、部門協作的海洋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及時解決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二是建立執法配合機制,防止污染損害進一步擴大。三是建立聯合執法制度,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實行聯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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