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水污染防治,山東省鄆城縣委、縣政府與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簽訂了水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鄉鎮黨委書記是本轄區水污染防治第一責任人,對治污任務不落實、河流水質不達標、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嚴格依照有關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責任。
鄆城縣對所有省控、市控涉水企業,高標準建設規范化排污口、生物指示池等設施,不斷強化環境監管,確保企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力度,限期治理不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城區鋪設污水管網將達到18公里。全縣還完成了宋金河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鄆巨河疏浚工程正在加緊施工,水體自凈能力將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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