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15次會議(也稱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于當地時間19日下午3時30分左右閉幕。大會通過了《哥本哈根協議》。根據達成的協議,將設立一支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問題。
協議內容顯示,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將作為締約方會議的一種金融體制的運作實體,用以支持發展中國家關于緩解氣候變化的行動,包括REDD計劃(降低開發中國家因濫伐及森林惡化導致的碳排放)、適應行動、其他建筑、技術開發和轉移在內的方案、項目、政策和其他活動。
而該綠色基金的一個主要來源則是發達國家的資金募集——根據協定,發達國家承諾到2020年前,每年將籌集1000億美元中的一部分。而此類資助的相當一部分應經過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轉付給發展中國家。
哥本哈根協議共有12項內容。協定規定,各國應采取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把溫度上升的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為此,發達國家應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各國代表應把這份協定提交議會批準并簽署生效,爭取在2010年使之成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2015年對協定進行修訂。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16次會議定于2010年12月在墨西哥舉行。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