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治霾資金再中“埋伏”
發(fā)布時間:2016-12-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今冬最強霧霾來襲,20多個城市拉響霧霾紅色警報。而不久前,財政部發(fā)布了一份關于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通報,列舉五大典型案例,點名批評部分地方政府騙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違規(guī)擴大開支范....
今冬最強霧霾來襲,20多個城市拉響霧霾紅色警報。而不久前,財政部發(fā)布了一份關于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通報,列舉五大典型案例,點名批評部分地方政府騙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違規(guī)擴大開支范圍。
不少網民表示,騙取、擠占、挪用治霾資金,表明地方政府既沒有看好眼前的賬本,也沒能算清長遠的利益。建議加強和完善公共財政資金與專項資金的監(jiān)管,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不能讓治霾資金中了“埋伏”。
治霾資金使用不透明
“本應專款專用的治霾資金,到了地方卻遭‘埋伏’,肆意用作他處,若對此類違法行為不進行查處改進,即便投入資金再多,諸多重污染區(qū)域的空氣質量也會依然頻繁‘爆表’”。網民“WKK-007”憂心道。
有網民表示,治霾資金使用不透明以及違法成本太低,導致一些地方恣意妄為。治霾資金被騙取、擠占、挪用,表明地方政府既沒有看好眼前的賬本,也沒能算清長遠的利益。
網民“何莉莉”表示,要保證治霾資金用好,首先要做到強化專項資金、公共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專項資金怎么用、如何用、用在哪里,都要及時對公眾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網民“馮海寧”表示,挪用治霾資金用于其他其實是另一種“霾”,這種“霾”影響治霾效率和治理效果,危害不容小覷。
資金監(jiān)管須問責到底
網民“何勇”表示,上億元治霾專項資金遭擠占挪用,實質上是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jiān)督機制出了漏洞,給了相關人員可乘之機。
“應該加強專項資金的審計與審查。”網民“陶舜”表示,加強和完善專項資金、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嚴格專項資金的審查、撥付,這需要審計、財政、紀檢等部門實現(xiàn)數據共享,同步監(jiān)管、監(jiān)督,將專項資金堵在違規(guī)使用源頭。
網民“何勇”表示,在加大對地方政府違規(guī)使用專項財政資金行為的處罰力度的同時,還需要強化對財政違規(guī)行為的追責制,追回被挪用的專項資金,進行整改,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果財經紀律沒有剛性約束,所謂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規(guī)則也將是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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