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居高不下的被動局面,由26位各業專家組成的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今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上宣告成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在會上表示,多數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他提出,對于責任人追究要“不放過”,發生一起處理一起。
全國突發環境事件居高不下,環境應急管理面臨嚴峻挑戰。對此,張力軍給出了這樣的數據,從2005年至今,全國平均兩到三天就發生一起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其中,由環境保護部直接處置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高達625起。他說,重金屬污染形勢很嚴峻,應對不好就容易產生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
事實上,今年以來已發生多起由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導致的群體性事件,如湖南瀏陽鎘超標事件、陜西鳳陽兒童血鉛超標事件等。
張力軍說,目前,我國已進入了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高發期,對于突出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信息,一些地方確實存在著遲報甚至隱瞞不報的情況。“不上報,突發事件處理了也是違法。正道消息沒有,老百姓就聽小道消息。”張力軍表示,突發事件發生后,政府部門不及時公開信息,老百姓就猜,極易造成老百姓的恐慌。
對于環境突發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張力軍表示不滿。他說,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責任者處理做得非常不好,多數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都沒有追究任何責任人,事件處理完了也就不了了之。“對于突發事件責任人處理絕不能放過。”張力軍希望,要向安全事件那樣,對于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責任人發生一起處理一起,涉及違法的要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2010年,環境保護部將對涉及飲用水污染、重金屬污染以及由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作為應急處理的重點。”張力軍表示,2010年,就各類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環境保護部的要求是必須妥善處置,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危害。
他說,從2010年起,環境保護部將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開展環境風險源調查工作,采取綜合措施防控重金屬污染事件,毫不松懈地抓好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工作。
據張力軍介紹,2010年,環境保護部將盡快發布實施《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稿)》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他要求,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要充分評估環境本底、區域容量、對人本危害以及污染物富集問題。同時,環境保護部將把環保舉報熱線“12369”打造成知名品牌,真正落實“有報必接,違法必查,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對查處不到位的要嚴格督辦落實,使“12369”環保舉報熱線成為解決危害群眾環境權益的綠色通道。 記者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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