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經信委(經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省屬集團(控股)公司,有關行業協會:
為充分發揮合同能源管理在促進我省
節能降耗工作中的積極作用,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落實國家稅收扶持政策
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等國家有關節能服務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服務公司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各級經信部門、省屬各大企業、有關行業協會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指導幫助節能服務公司向稅務部門申請減免稅。
二、完善財政資金支持政策
充分發揮合同能源管理在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單位GDP能耗“雙控”中的積極作用,鼓勵高耗能單位優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繼續執行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政策,按項目所在地申請財政獎勵資金,按照項目年節能量獎勵節能服務公司。各級經信部門、省屬各大企業、有關行業協會要重視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儲備工作,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請生態文明建設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
三、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
積極引導銀行、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金融及類金融機構根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需求,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推進建立保險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履約保證保險項下融資擔保機制,引入基金、風投等其他融資渠道。推進設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互助資金池”,作為承貸銀行向節能服務公司發放貸款擔保金的措施。鼓勵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合同能源管理,拓寬融資渠道。積極利用國外的優惠貸款和贈款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支持。
四、組織示范項目
省經信委每年在重點用能企業中組織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省級示范項目,所需獎勵資金從省級資金中下達。各級經信部門應在高耗能企業中組織開展一批市級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組織召開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項目對接會。針對我省冶金、建材、造紙、化工、紡織印染、陶瓷等高耗能行業,組織相關節能服務公司開展專項調研診斷,促進雙方合作。組織開展行業能效對標,分行業組織召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現場觀摩會,樹立典型,推廣經驗,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促進高耗能行業企業實現節能降耗。
五、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
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申報國家重點節能技術、產品、最佳節能實踐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目錄等。通過修訂發布《福建省實用節能技術和產品推廣目錄》及其他地方性節能技術和產品目錄、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推介會等形式,支持節能服務公司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對入選國家級或省級重點節能技術和產品目錄的項目給予適當的獎勵。
六、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各級經信部門要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失信信息進行記錄,并將失信信息及時納入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福建”等網站向社會公開。完善與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建立的金融領域守信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進一步推動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對實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失信的單位和個人,提請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將失信信息錄入福建省征信業務綜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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