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江發改資[2009]237號的批復,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之高新西路(金星路-龍溪路)及高新東路(龍溪路-江睦路)道路、排水項目采用BT模式進行投資建設,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通過招標選定項目投資建設單位(以下簡稱中標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 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高新西路(金星路-龍溪路)及高新東路(龍溪路-江睦路)道路、排水建設BT項目;
1.2招標人:江門市高新技術工業園有限公司;
1.3項目地點:江門市高新西路和高新東路;
1.4項目概述及招標范圍:該項目總投資約為人民幣 5000 萬元,建設資金來源由招標人出資建設資金的40%,其它建設資金由本次招標的中標單位負責融資。項目移交期限:不超過3年。
項目概況:高新西路路線全長3218.212米,高新東路路線全長1032.189米,均為雙向四車道,規劃控制寬度為30米,設計車速40公里/小時,工程內容包括有道路、橋涵、排水、綜合管線、消防、照明、交通、綠化等專業的內容。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投標人資格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3.1 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通過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審;
3.2 投標人應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及項目投資建設能力,注冊資金應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
3.3 由企業注冊地所在銀行或省級(或以上)分行出具的銀行保函(或現金證明文件),且金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報名時可以不提供,但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提供原件)
3.4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資質(含二級),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說明:①當投標人不具有第3.4項的規定時,可以與一家具有該條件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的責任方必須同時具有第3.1~3.3項規定條件的單位。②上述資產必須在中國境內。
4.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4.1 報名時間: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4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4.2 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時間前持本公告規定的資料到江門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
(江門市堤西路88號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人人樂側;聯系人:劉小姐;聯系電話:(0750)3871495)
4.3 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
(1)法人代表證明書和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如委托他人辦理,則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2008年度經注冊會計(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或經獨立于投標人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資產和凈資產出具的評估證明材料復印件;
(4) 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資質(含二級)副本復印件;
(6)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說明:
①以上報名資料一式二份(一正一副),用A4紙制作并裝訂成冊,所有報名資料必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②如采用聯合體投標,則報名資料中第(1)~(3)項需聯合體責任方提供,第(4)項由聯合體雙方提供,同時還應提供聯合體協議原件(聯合體協議應注明雙方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
③銀行保函(或現金證明文件)必須是在投標截止日前30天內出具,否則無效;
④報名資料中規定提供原件的可以只在正本中提供原件(即副本可以采用復印件),規定采用復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現場備查。
4.4 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招標人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凡報名資料不符合以上規定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當通過資格審查的單位達到法定人數后將均被通知購買招標文件。在招投標活動中,投標人應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一經查實存在欺騙行為,招標人將立即取消其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并要求投標人賠償相關損失和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招標文件的獲取:通過報名條件審查的投標申請人,由招標代理機構另行通知其到指定地點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人:江門市高新技術工業園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門市建設監理顧問公司
聯系人:賴雪梅 聯系電話:0750-3286560、18922025277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