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這位負責人說,環境保護部曾在京召開《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視頻工作會議,部署落實《規劃》的工作,提出了具體措施。
一是突出重點,從嚴懲治。各地要對重金屬污染企業,特別是工藝落后、污染嚴重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認真進行排查,發現一個,解決一個,警示一片,堅決把污染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未進行環評和“三同時”驗收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改,對位于飲用水水源地的企業一律停產關閉,對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長期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治理,對發現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堅決予以關閉,對有劣跡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資,兩年內各級環保部門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過上市核查的文件。
二是源頭防范,嚴格準入。科學調整重金屬企業環境安全防護距離,禁止在重要生態功能區和因重金屬污染導致環境質量不能穩定達標區域新建相關項目。組織好重點區域重金屬產業發展規劃、重點行業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并將其作為受理審批區域內重金屬行業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前提。今后,凡沒有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重大污染導致群體性事件的地區,暫停其新增重點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審批。
三是妥善處置,維護穩定。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重金屬污染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一旦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置,并協助地方政府做好信息公開、群眾安撫和宣傳教育工作,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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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污染的來源及危害
重金屬污染是指比重大于5或4以上的金屬或其化合物所造成的環境污染。重金屬污染可由自然因素(如土壤、巖石風化和火山爆發等)引起,但主要是采礦、制造、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屬制品或含金屬污染物等人為因素所致。很多重金屬如鉛、汞、鉻、鎘、砷等進入大氣、水、土壤,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
重金屬不能被生物降解,卻能在食物鏈的生物放大作用下,成千萬倍地富集,最后進入人體。盡管有些重金屬如錳、銅、鋅等是生命活動必需的微量元素,但是大部分重金屬如汞、鉛、鎘等不是生命所必需的。超過一定濃度,所有金屬元素對生命都是有毒的。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口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加快推進,涉及重金屬行業正保持著較強的增長勢頭,由此帶來的重金屬污染壓力必將有增無減。
2011年,環保部等9部門聯合開展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重點就是對已確定的重金屬重點行業、重點地區,落實整治措施,切實消除環境污染隱患,首要任務是整治鉛蓄電池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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