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煉油企業來說,資源稅改革全面鋪開其實早有預期。面對成本上升不可逆轉,如何將成本壓力合理釋放,早已成為煉油企業的新課題。在無法規避整體利潤減少的情況下,煉油企業可能會通過加強技術研發,提高開采量來擴大規模,但另一方面,將資源稅增加的成本轉嫁至下游企業,增加下游企業的生產壓力,或許也是不可避免的。
對于在生產上受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政府應當在增值稅、營業稅等方面出臺一些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減輕企業的壓力。與資源稅實施方案相應,應統籌設計和調整資源類企業仍在實施的其他稅費、基金、稅后利潤分配及價格政策,歸并、簡化分配關系,避免企業、行業負擔過重,為資源稅改革和企業、行業健康發展創造有利環境。
而在居民消費環節,在電價和消費品價格上升的情況下,政府應合理地提高低保收入標準。
節能最終靠價格機制環境稅僅是價格形成的工具之一
記者:推動形成能源產品價格聯動機制的形成已成為老話題。您對“進一步理順能源價格關系”有什么看法和建議?
張斌:煤電價格聯動已經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每年開會多方會因為這個問題爭吵不休。我們現在有很多的資源類產品,價格都是管制的,比如成品油、電價。其中電價是價格管制的,而我們發電用的煤價格卻是放開的,煤炭的資源稅如果征收了,煤價格會上升,電企的利潤就會縮小了。
這里面會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首先是這個稅由誰來出,能不能轉嫁出去;其次是理順資源價格關系的最終目的是什么,比如資源稅率提高了,但沒能轉嫁到價格里,居民還是不會節約用電。
同時,即便市場的傳導機制建立起來了,像我們的石油鏈條內部,我們市場上的原油價格事實上是以國際原油價格為準。你資源稅提高了,國際原油價格下降了,人家就會買更便宜的油,資源稅也不一定能夠轉嫁的了。
資源稅的改革是局限于內部的利益再分配,還是希望把市場價格理順,把環境成本、資源的稀缺程度轉嫁到價格里。而只有資源價格上升了,我們才能利用價格杠桿,促進環境保護和資源的節約。但是如果電價上漲了,如何照顧低收入家庭,這些利益又該如何分配?這些因素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
這里的一個關鍵點是,企業、居民的用電價格會上漲。但這也正是理順比價關系、發揮經濟杠桿作用的體現,使電力能源合乎邏輯地顯得更“金貴”,從而以經濟壓力內生地激勵企業、居民節約用電,促使各相關主體千方百計開發節能降耗的工藝、技術和產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記者:您覺得資源稅下一步的改革會對國內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帶來哪些影響?這一影響會進一步擴大嗎?
張斌:傳統資源類尤其是能源類資源稅率的提高,如果最終能進入價格傳導機制的話,會導致傳統能源價格的上升,相應來講會鼓勵新能源企業的發展。比如說,如果煤的價格漲了,電的價格也漲了,那么風電相對來講價格就會便宜。另外,石油、天然氣漲價了,成品油漲價了,新能源汽車的價格也會下降。新能源未來將會是資源稅改革的受益者。
目前各種清潔能源的主要優勢大都是清潔,無污染,而限制這些替代能源廣泛使用的主要是技術條件的限制。資源稅改革在增加傳統能源和資源開采的同時,客觀上也在促進這些針對替代能源的技術進步。
記者:您覺得資源稅,包括環境稅在內,在節能減排的過程中最終應該發揮怎樣的作用?
張斌:目前來看,節能減排工作已進入“深水區”,既要靠政府推動,更要借助市場力量。因此,加快建立節能減排長效機制,已經迫在眉睫。用市場力量來推動節能減排,需從多方面入手。要盡快明確政府和市場在節能減排上的定位。
從世界來看,各國征收資源稅的目的基本一致,主要是為了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減少環境污染。國際經驗也表明征收資源稅的確可以提高資源開采利用效率,具有顯著的環境效益。改從量計征為從價計征,是資源稅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式,我們推動資源稅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推動資源稅價格的形成機制,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
節能最終還得依靠價格機制來發揮作用,稅收只不過是影響價格,或者促進價格形成中的一個工具。當前應加快完善節能減排稅收政策,讓高排放企業付出高昂的代價。積極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和環境稅費改革,完善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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