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政府日前出臺《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12層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和實行集中供應熱水的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場所)等熱水消耗大戶,必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
記者了解到,今后,石家莊市新建民用建筑要把太陽能熱水系統作為建筑設計的組成部分,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國家機關和政府投資的民用建筑,應帶頭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對應采用而不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民用建筑,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作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頒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得辦理竣工備案手續。
對未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既有民用建筑,鼓勵產權單位或物業公司在確保建筑質量和安全、不影響環境景觀的前提下,統一組織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而對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時,宜統一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意見》規定,從今年起,石家莊市在規劃區范圍內,對已經竣工、運行一年后經評審通過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將給予“以獎代補”獎勵。在市規劃區范圍內,采用太陽能光熱、光電技術的項目,給予總投資額30%的獎勵;采用土壤源、污水源、工業余熱進行供熱制冷的項目,給予每平方米50元的獎勵;采用地表水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供熱制冷的項目,給予每平方米35元的獎勵。每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50萬元。(中國環境報記者曹培鋒周迎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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