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時,全國首例由環保組織提起的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在清鎮環保法庭開審。案件起因源于百花湖區域內一幢名為“百花城堡”的爛尾樓,原告中華環保聯合會認為,清鎮市國土資源局沒有履行監督職責,致使該爛尾樓對飲用水源及生態環境構成潛在威脅,故將對方訴至環保法庭。但該案開庭審理不到一個小時,原告即表示愿意撤訴。
此案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關注,在昨日的庭審現場,包括境外媒體在內的諸多媒體搭起了“長槍短炮”。
百花湖小島上的爛尾樓
百花湖是貴陽市民的“三口水缸”之一,“百花城堡”正位于其內的一個小島上,據悉,這幢爛尾樓已10多年沒人打理。
經查明,1994年11月14日,清鎮市國土資源局與第三人李萬先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將位于百花湖鄉三堡村屯坡腳的面積為800平方米的土地轉讓,出讓期為50年。規劃為建設冷飲加工及宿舍、辦公室。李萬先應在1年時間內修建完成建筑物。“如延期1年后仍無法竣工,將無償收回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他附屬物。”
但10多年過去了,李萬先的冷飲廳項目——“百花城堡”仍未完工,清鎮市國土資源局也未按合同約定收回土地及地上附屬物。
十多年隱患一個月解決
“今年5月,中華環保聯合會收到舉報信后立即派人進行了調查。7月8日,我們就向清鎮市國土資源局發出律師函,要求他們10日內履行法定職責。”原告代理律師馮秀華說。
清鎮市國土資源局在此后對中華環保聯合會的回復中表示,“該問題已立案調查,將及時回復處理情況”。
然而,直至7月27日,清鎮市國土資源局仍未履行職責,中華環保聯合會遂向環保法庭提起訴訟。
受理該案后,環保法庭向各方送達了訴訟通知書,并向被告及第三人講解了法律規定。7月28日,清鎮市即作出《關于無償收回清鎮市百花湖冷飲廳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表示將無償收回李萬先所使用的土地和地塊上的全部建筑物,并在開庭前主動完成了相關程序。
社團公益訴訟應在全國推廣
“所以,我們決定撤訴。”中華環保聯合會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說,“清鎮市國土資源局能積極改正,我們表示認可和歡迎。既然訴訟的目的已經達到,也消除了污染隱患,我們愿意當庭撤訴。社團公益訴訟值得在全國推廣。”
“沒想到審理的效果這么好!貴州是一個非常重視環保的省份,環境保護需要的就是人人參與、全民監督。”馮秀華說。
清鎮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對審理結果表示滿意:“非常感謝原告的監督和關心,以后我們將及時履行監督職責。”
承辦該案的法官接受采訪時說,中華環保聯合會此次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是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監督、控告權的一種方式,充分體現了我國環保組織、團體正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環境管理和監督。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