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4月5日從國家環境保護部獲悉,《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已于日前通過專家論證。該規劃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提出了深入推進總量減排、強化環境質量改善、防范環境風險和完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四大戰略任務。
這一專家論證會是由環保部和國家發改委在北京聯合召開的。規劃經修改完善后將按程序上報。
“這四大戰略任務在許多方面體現了環境污染治理的新思路。”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詳細解讀了四大戰略任務的內涵。
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綠色發展。“十二五”期間,將實施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源頭預防,綜合推進,強化結構減排,落實工程減排,完善監管減排,推行清潔生產,降低產污強度,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切實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實現共享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加強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維護環境安全,實現安全發展。將核與輻射、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化學品等作為防范環境風險的重點領域,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預警、應對、處置體系,加強環境監管,著力解決工業化過程中環境安全保障問題。
完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均衡發展。將環境監管、環境基礎設施、環境監測與評估、環境應急、環境信息等納入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范疇,健全政府為主、統一標準與分級分區相結合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加強環境監測是環保部“十二五”一項重點工作。據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介紹,“十二五”期間將努力實現三個總體目標:監督考核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考核“十二五”環境質量目標達到與否;確保完成環境管理需要的環境監測任務,加快建設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基本做到“三個說清”(說清環境質量現狀及其變化趨勢、說清污染源狀況、說清潛在的環境風險);大幅提升環境監測整體能力,努力實現“市縣能監測,省市能應急,區域能預警,國家能監督”的設想。
根據國家“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國家將繼續把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作為約束性指標,同時把氮氧化物和氨氮列入約束性指標,指標的減排幅度是8%-10%。
環保“十二五”規劃在兩年前期研究的基礎上,經過一年的集中編制和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完成了《規劃》論證稿。在今年1月中旬召開的2011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保“十二五”規劃被列為第一份討論材料,在會議上進行了重點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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