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為“未及時發布信息”致歉,稱“主觀上沒有故意隱瞞不報”;5疑犯被逮捕,3疑犯取保候審
本報訊 9月4日下午4時,云南曲靖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曲靖會堂新聞發布廳召開鉻渣污染事件處置情況新聞發布會,曲靖市副市長陳軍稱,曲靖市將確保2012年底前完成南盤江邊堆存的14.84萬噸鉻渣無害化處理,并做好堆渣點的土壤修復工作。
防滲漏處理5天內完成
據發布會通報,曲靖市對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堆存鉻渣的處理采取以下方案:第一,目前已按照鉻渣渣場管理及處置方案要求,采取高圍墻、全覆蓋、防滲漏等防范措施做好密閉式封存,已加高圍墻,石棉瓦覆蓋已完成,防滲漏采取帷幕灌漿處理,9月10日前可完成。第二,在省有關部門和有關專家指導下,按國家環保要求,開展搬遷方案的可行性研究。第三,通過加快鉻渣二期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進度。同時,采用干法高溫還原燒結冶煉工藝技術,將游離鉻還原為單質鉻,組織市域內鋼鐵企業參與鉻渣綜合利用。
“直接經濟損失9.5萬”
曲靖市副市長陳軍稱,曲靖市將確保在2011年底前完成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產生的新鉻渣無害化處理,2012年底前完成南盤江邊堆存的14.84萬噸鉻渣無害化處理,并做好堆渣點的土壤修復工作。
“因為鉻渣傾倒點及附近水塘距離當地群眾飲用水水源地較遠,未對群眾飲水安全造成影響,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5萬。”陳軍介紹,事件發生后,曲靖市有關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緊急處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處理,事態基本得到控制。
“事件處理過程中主觀上沒有隱瞞不報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主要水體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時向公眾發布信息,這暴露出處理突發事件經驗不足、工作不細致的缺點,是工作中的失誤。”陳軍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會致歉。
8名疑犯被采取措施
據新聞發布會通報,截至目前,鉻渣污染事件共有8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先后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其中,承運人劉某、吳某,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職工王某、副總經理左某、貴州省興義市三力燃料有限公司經理袁某等5人被依法逮捕;富源古龍煤業代某、退休工人張某、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湯某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紀檢監察機關正在開展對鉻渣非法傾倒致污事件的責任調查,待調查結束,將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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