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洛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柳身主持召開2012年市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洛陽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規劃實施方案》等文件。
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是遵循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取得成效的城市典型,是我國城市環境保護方面的最高榮譽。開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活動,是全面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改變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質的必然要求。《實施方案》提出,要圍繞國家環保模范城市26項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實施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減排、噪聲污染防治、固廢污染防治、節能、節水、生態建設、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和宣傳教育等9大類490項工程,總投資約112.13億元,到2015年年底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標準。
會議透露,按照國家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洛陽市將于2013年開始對PM2.5進行監測,并在市區設立兩個PM2.5的監測站。
會議強調,全市上下務必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重要意義,下大決心,齊心協力,努力推進各項創建工作。要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引進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發展低碳經濟、綠色經濟。要深入實施碧水藍天工程,強化環境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環境質量。要加大資金投入,構建多元化投資機制,不斷提升環境保障水平。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要加大宣傳力度,推進全民環保教育,在大中小學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開設環境教育課程,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創模活動,營造全民行動、全面動員的氛圍和聲勢。
會議原則通過了《洛陽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關于整合資金助推花卉苗木產業發展的意見》、《洛陽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快慈善事業發展的意見》、《洛陽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市領導吳中陽、郭叢斌、田金鋼、宋殿宇、陳向平、史秉銳、楊萍、譚建忠、王敬林、李國剛、劉湖鏡等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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