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國家推進“綠色照明”工程,我國第一批財政補貼推廣中上市的上億只老舊節能燈正進入集中報廢期,且未來每年消費量將超過10億只。老舊節能燈因為含有汞、鉛等有毒有害元素,被專家稱為是僅次于廢電池的第二大生活垃圾“汞污染源”,與之相對,我國節能燈回收處理體系卻非?!坝字伞?,如處置不當,污染風險不容忽視。
自2008年起,國家對推廣節能燈普遍采取高補貼政策,即居民購買國家補貼的節能燈,國家補貼50%,大宗客戶購買,國家補貼30%。節能燈的大量使用,對節約電能有著深刻的意義,但對環境的污染風險卻與日俱增,一只普通節能燈“足以污染約180噸水及周圍土壤”。而專家估計,“我國年消費量可達10多億只”,節能燈的潛在污染風險觸目驚心。然而,與高補貼推廣政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廢舊節能燈的回收工作并未納入到同等重視層面,既未建立相對應的補貼政策,又對回收處理工作缺乏強有力的硬約束舉措,許多地方的回收仍舊停留在自生自滅層面。
從眼下來看,把廢舊節能燈的回收工作拋給市場之舉并不可行?!疤幚硪恢还澞軣舻某杀緸?~2元,回收一只節能燈的物流成本是5元,這樣的價格已經接近一只節能燈的生產成本”,這還不能考慮回收機械設備的高投入。加之,回收處理后的節能燈沒什么市場價值,客觀上不可能給企業創造什么利益,回收處理廢舊節能燈需要更多資源的凈投入。這也就是講,要想避免廢舊節能燈可能造成的污染風險,必須在凈投入方面做足文章,才能夯實節能燈的環保底線。
綜觀一些國家的做法,對廢舊節能燈的回收工作不外乎這樣三種做法:一是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分類回收,比如美國有7個州就明確嚴禁將廢棄節能燈投入普通垃圾設施。雖然我國許多城市早在前幾年便邁開了垃圾分類回收的步伐,但從實施效果上看缺乏后續投入,真正的分類回收尚存較大差距;二是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力量,比如日本北海道有專門處理廢棄電池和廢棄節能燈的機構,“可以完成93%的回收工作”。雖然近年來我國社會力量發展較快,但依舊是我們的薄弱環節,特別是極其缺乏這樣能夠承擔環保責任的公益組織,所以在這方面不可能寄予太多期望;三是建立雙向補貼政策,即既補貼推廣節能燈,又同時補貼回收,借助市場力量參與廢舊節能燈的回收工作。
在上述三種做法中,補貼推廣和回收之舉成本雖然最高,但這樣兩手“硬”的舉措在當下卻更具現實意義,既可以適當調動市場的積極性,實際上又明確了推廣者的回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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