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網絡熱議,山東濰坊許多企業將污水壓到一千多米的水層污染地下水,濰坊懸賞十萬求舉報。據了解,有網友在微博爆料稱,山東濰坊化工廠、造紙廠等一些企業發明了新的排污方法,將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層,將污水排到地下,逃避監管。濰坊回應未發現企業污水直排懸殊10萬求舉報。
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吳永強就此評論。
吳永強:山東部分企業將污水直排地下,當地政府回應沒有發現這種行為,并且提出了懸賞十萬來求舉報,事件似乎有點擺烏龍。我們關注的并不是企業排沒排,相信事實不久會大白于天下,我們更為關注的是長久以來企業及地方政府漠視環境污染的做法屢禁不止。
一個首要原因,經濟利益驅動及地方政府的政績觀驅動,是導致整治環境污染不力的一個很重要的原由。對于一些企業污染大戶,如果能給地方帶來GDP的增加,帶來稅收、就業,絕大多數會成為當地政府的香餑餑,企業老板也會被授予當地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等光環,同時也是當地政府的座上賓,與之相伴的是,這些企業的污染行為大多會被一路綠燈,或睜一眼閉一眼,在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時臨時關閉應付一下,而檢查的風暴一過就故態萌發排污照舊。
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不得不正視的一個事實是,多年以來,環境違法成本過低的弊端一直沒有從根本上扭轉。從當年震驚中外的松花江污染事件起,環境污染事件進入公眾的視野,重視程度得到了空前提高,但確實環境違法成本過低一直存在,有些企業確實污染了,也確實被懲罰了,但它支付的懲罰成本和它獲取的經濟效益之間相差懸殊,導致企業的心態變成,你罰盡管來罰,更不用說不至于罰得我傾家蕩產,有時候罰的比例可能對于企業經濟收入來說僅僅是九牛一毛,如此這般,排污行為肆虐也就不難理解。企業環境污染行為所獲得的經濟效益從短期來看似乎是經濟增量,但長遠來看,甚至不用很長遠,很快就會得到反饋,這種經濟增量會因為污染而付出很高的成本,經濟增量也會因為污染而大打折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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