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有正當經營資格的國內獨立法人(具備相關的經營范圍)。
2)同時具備公路行業(公路、特大橋、交通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的單位。
3)凡兩家或以上供給商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有如下情況的,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1)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為同一股東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為其他公司最大股東的。
4)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須主動填報投標之前三年內有無受各級治理部分的處分或處罰 (含其授權服務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假如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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