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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積極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器,減少使用電熱水器,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減少化石能源利用,為建筑節能減排做出了顯著成效。
呼和浩特市建委早在2007年6月7日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簽發了《關于建筑工程中大力推廣太陽能利用和建筑一體化技術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樓,必須預留利用太陽能設備的安裝和空間位置。做到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設計單位必須將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并結合具體工程,把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集熱板的規格尺寸、管道豎井、固定預埋件、系統布置、電氣管線敷設、節點做法等列入施工圖紙設計內容。同時施工圖審查機構自2007年7月1日增加了審查太陽能利用建筑一體化設計的內容。
經過兩年多時間,凡新建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樓基本上預留了統一的太陽能熱水器安裝位置及固定裝置,為用戶安全方便安裝太陽能熱水器提供了便利,解決了以往住宅樓頂安裝太陽能熱水器造成的破壞屋面防水,安裝不牢固等安全隱患,在交付使用的用戶中反應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