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1月5日在“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新聞通氣會”上透露,資源稅從價計征是未來發展的方向,中央有關部門已就資源稅由從量計征向從價計征達成共識,改革將會適時推出。
提高資源開采率
吳吟并未透露從價計征的詳細方案。但他表示,目前中國的資源稅計征方案為單一的從量計征方案,沒有考慮到資源利用的可再生成本。由于資源價格不斷上漲,從價計征的方式才能體現出企業利用資源的、應該付出的環境成本。如果改為從價計征,能夠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
目前,中國資源稅稅目主要包括原油、煤炭、天然氣、礦產等。從計征方式來看,從量計征的資源稅收模式本意是反映企業對資源的使用量,即開采資源多的企業多繳稅,開采多少資源,繳納多少稅,從而激勵企業提高資源開采效率。但這一稅制征收安排最大的局限在于沒有考慮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浪費和對環境的破壞成本,也不能反映資源價格的變動。
就煤炭資源稅而言,在煤炭價格處于低水平時,這種局限不是很明顯,而當煤價逐漸上漲時,資源稅對資源使用的調節功能就會喪失。因為隨著價格提高,在從量稅率下,企業開采同樣多的煤炭,所繳納的稅款實際相對減少了,這將變相鼓勵企業為了獲得更多收益而多開采資源。
我國目前執行的煤炭資源稅率是經過6次調整《資源稅暫行條例》后形成的,采取從量計征的方式,噸煤資源稅在2.5-3.6元之間。
企業成本有待消化
相關企業則表示,從價計征將給企業造成很大壓力。中國石油相關負責人此前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應該統一考慮石油特別收益金、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等各項稅費的征收辦法和征收幅度,考慮石油公司的承受能力。
目前,石油上游已經征收了特別收益金,從40美元起征,在油價較高的時期已成為石油公司上游板塊一筆較大的支出,2008年中石油繳納的特別收益金達850億元。另外還對石油和天然氣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不過該費率較低,僅為1%。
“石油行業上游勘探開采投資規模較大,從環保、節能等方面考慮,這些稅費應該收取,但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統一設計和考量,以保證該行業持續發展的能力和積極性。”上述負責人說。
另有分析人士認為,對于煤炭企業而言,如果采用從價計征,則將以煤炭外銷價格或銷售額為依據,內部用煤不計入征稅標準的可能性較大,因而預計資源稅的開征對于上下游一體化公司影響相對較小。中國神華、神火股份等縱向一體化企業的優勢將進一步顯現。而其他上市煤炭企業向下游產業進軍的意愿將進一步增強,對下游企業的并購案將增加,有利于上市企業產業鏈的進一步完善。 記者 周婷 張楠 李陽丹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