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2008年12月,美國公布新的綜合性能源計劃,重點內容包括未來10年投入1500億美元支持清潔汽車技術研發推廣。該計劃提出以下目標:到2015年,美國的插入式混合動力汽車數量要達到100萬輛,這類動力車每加侖行駛里程能達到150英里,并且確保在美國本土生產。
2009年3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宣布,以24億美元資助美國制造商和相關機構生產下一代插電式電動汽車和先進電池零部件。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美國人,可以申請最高7500美元的稅收優惠。美國能源部將為美國電池制造商生產高效電池及其部件提供15億美元資助;為美國制造商生產電動汽車其他零部件,如電機等提供5億美元資助;提供4億美元,用于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其他電氣設施的示范運行和評估――比如卡車停車場充電站、電氣軌道,培訓電動汽車裝配與維修技師。能源部還會支持先進電動汽車市場化促進項目,如示范運行、技術評估與教育項目。
2009年4月,美國總統奧巴馬表示,聯邦政府將購買1.76萬輛包括新能源汽車在內的節能車輛,這些車輛將由美國三大汽車廠商制造。
2009年4月,美國能源部下屬國家實驗室以及電池制造業聯盟在肯塔基州設立了研發和制造中心,目標是為充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提供高性能的鋰電池組。據介紹,肯塔基州的大學在汽車工程技術方面具有優勢,同時該州的汽車產量在美國位居第三,這為新能源汽車的研發提供了較好的基礎。
日本
1974年,日本提出新能源技術開發計劃,此后又分別于1978年和1989年提出“節能技術開發計劃”和“環保技術開發計劃”。1993年,日本政府將上述三個計劃合并為規模龐大的“新陽光計劃”。“新陽光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在政府領導下,采取政府、企業和大學三方聯合的模式,共同攻關,克服在能源開發方面遇到的各種難題。為保證“新陽光計劃”的順利實施,日本政府每年要為該計劃撥款570多億日元,其中約362億日元用于新能源技術研發。
2009年4月,日本開始實施為期一年的“綠色稅制”,對購買環保汽車的消費者免除車輛購置稅,其適用對象是日本政府認定的下一代汽車,包括電動汽車、天然氣汽車、清潔柴油車以及獲得認定的低公害車等。同時要求政府機關采購車輛必須全部為低公害車。根據日本政府規劃,2010年將有5萬輛燃料電池車在日本國內行駛。日本還宣布,要將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的數量從目前的60萬輛增至2010年的1000萬輛。
2009年4月,日本政府出臺新的大規模經濟刺激政策,其中包括:投入約3700億日元,進一步加大對購買環保汽車的補貼力度。這是日本參照西方主要國家鼓勵換購轎車的政策,要以世界最快的速度普及節能環保汽車。日本政府想通過此舉提高約100萬輛的環保汽車銷量,并創造出12萬人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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