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行動
截止今年10月底,共有70余戶企業環境信息被納入該系統。
事實上,西安市的綠色信貸工作基本與全國同步。“2007年8月上旬,根據原國家環保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的精神,西安市環保局與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聯合發文,在全市啟動了綠色信貸工作。”西安市環保局副局長張炳淳說。
隨后,在2008年、2009年,西安市環保局又根據環保部進一步加強綠色信貸工作的要求,對全系統綠色信貸工作重新進行調整、規范。“截止2010年10月,我局已向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報送近百家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200余家企業的其他環境信息。”
根據西安環保局報送的企業環境信息,央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將信息報送總行,進入總行的全國征信系統。據央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負責人介紹,截止今年10月底,共有70余戶企業環境信息被納入該系統。“其中4家大型企業因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在申請銀行貸款時受到限制,經積極整改后銀行方才予以放貸。”
“但早期報送銀行信息較為單一,僅限于企業違法信息,報送時間為三個月,報送的信息無法對違法企業產生有效的影響。”張炳淳說。
今年10月,西安市環保局在總結近年來實施綠色信貸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報送信息不規范、操作性差、過于繁雜,納入銀行征信系統的企業信息變更無程序規范等問題,專門制定實施了《西安市環境保護局綠色信貸工作管理辦法(暫行)》。
“《辦法》在起草制定的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包括企業的意見,大家普遍對綠色信貸政策表示支持贊同。”張炳淳說。
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不少企業認為,通過實施綠色信貸政策制裁環境違法企業,激勵支持環境友好企業,有利于保障企業公平競爭。
“我們希望通過《辦法》的實施,加大我市綠色信貸工作的實施力度。”張炳淳說。
突破
環保部的指導意見中并沒有納入獎勵類信息的規定,西安此舉在全國范圍內也屬于創新之舉。
據西安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戚岳漢介紹,《辦法》共21條,“通過對企業環境行為信息的報送內容、形式等進行調整,突出我市環境保護工作重點,提高可操作性。”
根據《辦法》規定,上報企業環境行為信息類別共有七類: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等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的信息;超標或者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信息;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信息;拒不執行已生效的環境行政處罰決定的信息;被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掛牌督辦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的企業、關停的信息;企業獲環境保護表彰獎勵的信息;其他有必要通報金融機構的環境監管信息。
戚岳漢特別指出,此次專門增加了獎勵類信息,使環境違法企業受到信貸制裁的同時,通過將獎勵類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系統,使重視環保工作的企業在信貸方面得到優惠和支持,從另一個方面解決“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難題。
對此,戚岳漢表示,環保部的指導意見中并沒有納入獎勵類信息的規定,西安此舉在全國范圍內也屬于創新之舉。
同時,《辦法》這次增加了環境違法企業整改信息的變更程序。為促進環境違法企業積極整改,并及時解除對已完成環境違法行為整改企業的信貸制裁,《辦法》規定了信息變更的方法、內容和程序。環境違法企業在違法行為發生后,可通過制定違法行為整改方案,積極實施整改,完成違法行為整改并經環保部門驗收認可后,可向環保部門申請違法信息變更。此外,企業對已納入銀行征信系統的環境違法信息有異議的,可根據《辦法》規定的信息異議處置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西安營業管理部申請核實。“經環保部門協查信息確屬錯誤的,銀行將從征信系統予以刪除。懲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戚岳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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