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對節能環保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
1、政府將環保節能技術開發列入財政預算
經產省將推進環保節能技術開發戰略列入2009年度財政預算,總金額為408億日元。主要支持節能新技術研究開發事業、綠色網絡系統技術研究開發事業、能源智能交通系統等節能新技術的研究開發。
2、對環保節能相關產業給予資金補助
國家每年出臺對節能環保相關產業的補助政策,鼓勵企業開展節能環保技術創新和購買、更新和改造節能環保設施,根據設備引進資金、節能環保效果實行不同的補貼標準。主要補助對象包括推進節能環保技術開發和使用、住宅及建筑物引進使用高效節能系統、改善和提高汽車燃料消耗系統、引進高效鍋爐等。2008年又出臺了新能源補助金制度,對節能和新能源項目給予補助。如工廠和事業所購進環保節能設備和技術,對節能環保效果高且引進費用與效果成正比的一般或大規模項目,國家給予上限5億日元的補貼。
2009年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一環,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了很多對購買節能環保設備和產品的補貼政策,對購買太陽能發電、環保車、綠色家電、高效熱水器、燃料電池系統、太陽能熱水器、雨水儲存罐及其他節能相關產品給予相應的補助。主要有:促進綠色家電普及的“環保返點制度”、“環保住宅返點制度”和環保型車輛補貼。
3、融資方面的支持政策
對特定的環保節能事業提供貸款擔保和利息補貼。對列入《節能資源回收支持法》中的特定環保節能設備和研究開發項目,需要向商業銀行貸款的,政府為其擔保,日本政策投資銀行可為貸款提供利息補貼。從2009年2月開始,國家對承諾3年內削減二氧化碳排放6%或者5年內削減10%的應對氣候變化的設備投資,國家給予3年內最高3%的利息補貼。
日本政策金融公庫專門設立節能環保專項資金,為相關節能、減少大氣水質污染和控制廢棄物排放、石油替代能源和低耗能建筑機械等4個領域的設備投資和研究開發提供貸款。各地方政府也制定相關政策支持相關產業的融資。
4、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
對環保節能設備投資給予稅制上的優惠。日本自1978年開始對民間引進環保節能設備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對引進和購買國家制定的環保節能設備的企業,按照設備的購買費用,從應繳的所得稅中扣除7%,或者實施特別的折舊政策。
三、與中國合作情況
中日兩國節能環保合作近年來發展迅速,已成為中日經貿合作的新亮點。中日節能環保合作可追溯到上個世紀80年代,日本政府通過無償援助、日元貸款等方式,支持了一批中國的節能環保項目。其中,2001年至2005年期間,中日雙方就簽署了30個環保項目,協議金額2914億日元,約占同期日元貸款總額的44%.這些貸款用于處理跨境大氣污染、中國西部大開發環境保護等項目中,成為合作的典范。
2006年,中日雙方在東京共同舉辦了第一屆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至今已舉辦過4次,雙方簽署了76個節能環保合作項目,此外,截止目前中國已累計派出300多人次赴日參加節能研修。
目前,中日之間的節能環保合作已經呈現出多層次、深入化的發展態勢。中日同屬世界能源消費大國,在能源領域擁有很多共同利益,在節能環保領域,中日具有資源、市場、技術和管理等多個方面有很大的互補性,合作潛力很大,發展前景非常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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