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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能源行業鼓勵范圍
《中國能源報》記者看到,《目錄(2011年本)》對鼓勵類項目同樣列舉詳實。
石油、天然氣方面,《目錄(2011年本)》指出,將鼓勵對頁巖氣、油頁巖、油砂、天然氣水合物等非常規資源的勘探開發,原油、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建設,油氣伴生資源綜合利用,油氣田提高采收率技術、安全生產保障技術、生態環境恢復與污染防治工程技術開發利用同樣也會得到國家鼓勵。
煤炭方面,《目錄(2011年本)》鼓勵120萬噸/年及以上的高產高效煤礦,高效選煤廠建設,煤炭共伴生資源加工與綜合利用,煤層氣勘探、開發、利用和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熱值燃料綜合利用,大型煤炭儲運中心、煤炭交易市場建設,煤電一體化建設。
電力方面,《目錄(2011年本)》支持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電站建設,鼓勵采用30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鼓勵建設缺水地區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機組電站、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增壓流化床、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等潔凈煤發電和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鍋爐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發電等。
新能源方面,鼓勵太陽能熱發電集熱系統、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集成技術開發應用、逆變控制系統開發制造、風電與光伏發電互補系統技術開發與應用、太陽能建筑一體化組件設計與制造、高效太陽能熱水器及熱水工程、太陽能中高溫利用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生物質纖維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糧生物質燃料生產技術……
值得注意的是,核能并未因福島核泄漏而受到限制。相反,《目錄(2011年本)》鼓勵先進核反應堆的建造與技術開發,鼓勵鈾礦地質勘查和鈾礦采冶、鈾精制、鈾轉化,鼓勵先進核反應堆建造與技術開發和核電站建設。
在談到詳細的《目錄(2011年本)》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新目錄全面反映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內容,更加注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自主創新的支持,更加注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制和引導。”
舊版本已不適應經濟發展
采訪中了解到,之所以修訂并發布《目錄(2011年本)》,是因為《目錄(2005年本)》中相當數量的條目已不適應發展要求。
國家發改委方面介紹,不適應主要體現在:一是世界范圍內技術創新和結構升級的步伐明顯加快,新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的相當部分條目已難以體現產業技術進步和發展趨勢的要求;二是隨著技術創新步伐的加快,《目錄(2005年本)》鼓勵發展的一些技術已經成熟、普及,沒有必要再列入鼓勵類;三是一些條目表述寬泛、界限不清,實際工作中不好操作,需要調整、細化;四是鼓勵類中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領域的部分品種已出現嚴重產能過剩,對一般加工能力不宜再進行鼓勵;五是隨著生產能力的增長和技術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后工作力度需進一步加強;六是現行《目錄》與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和節能減排要求差距較大,不能很好體現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低碳技術的新要求。
《中國能源報》了解到,從2009年底開始,國家發改委就會同工信部、農業部等國務院41個部門和相關機構、上百個行業協會和專業委員會以及行業專家、地方發改委及地方有關部門,著手開展目錄修訂工作。經過廣泛反復征求意見和多方面的溝通、協調,認真梳理和研究,形成了《目錄(2011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