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網:水價該不該漲,是不是引進外資水務拉高了水價?
周林軍:水價上漲是今后政策的常態,市場化是個必然趨勢,水價格是貴了點,但是供給會比較充裕,當時1999年6月-2004年12月,重慶水價六年里經歷了四次上漲,我們調研發現,價格提高了,發現水消費量的確降低了,大約5%,但是自來水產業下游就是污水產業,排污費也減少了5%,污水處理廠成本也下降了,所以說社會總收益上升了,政府要關心的是社會總收益。凡是負外部性的物品都要漲價。水漲是肯定要漲的,但是漲多少是個復雜的問題,現在自來水行業可以覆蓋現行經營成本,但是污水行業還普遍要低于成本,主要是因為投入大,技術難度大,政府如果要一下子漲到位易引起社會波動,所以應是漸進式的。
慧聰網:一種說法是外資水務進入,水權轉讓高溢價帶來了政策性的透支,但是現在讓公眾來買單,是這樣嗎?
周林軍:溢價不是說對不對,關鍵是要看溢價部分是否進入成本以及公眾價格里去。重慶也很早就引入了中法水務,目前為什么沒有漲價,他們是“產權 特許經營”模式,特許經營這塊我去談的,我們就不允許溢價的產生,所以不存在秋后算賬這件事情。
2007年3月,英國GLOBALWATERINTELLEGENCE雜志以“管理中國資產價格膨脹”為題,列舉了中國8個城市給排水企業對外出讓股權中的資產溢價情況,在這些交易中,公共資產價值溢價最高者超過原值3倍以上。水務企業,一方面在公共事業中出現虧損,一方面通過劇烈溢價的方式對外出讓,究竟是賣方過于精明,還是買方過于愚笨?
《城市自來水價格管理辦法》規定,自來水行業資本利潤率為8%,成本回收期允許到12%,如果廠商投資成本是500萬元,8%的利潤率意味著利潤總額不得超過40萬元;廠商如果把投資成本“蓄意”擴大到1000萬元并以此作為成本基數,即使利潤率是8%,利潤規模仍放大到80萬元,只要廠商用于投資的貸款利率相對低于規定的利潤率,他就有利可圖。自來水行業是成本作價,但是廠商通過資產作價——資產轉讓——投資成本等系列運作,完全有可能通過成本基數溢出“實現”利潤規模溢出。
慧聰網:一些城市供水的產權,已轉讓給民營企業或外國資本。重慶“產權 特許經營”,就是產權歸屬不變,然后引入外來特許經營者。這是否是二次水改方向?
周林軍:一般特許經營合同一簽就是20年、30年,關鍵問題是要控制成本。但是賬面成本未必真實,現在很多水務企業拿出會計報表或者是監察大隊調研報告,我們就要看看,所謂的成本是不是真實的,比如說,自然壟斷行業里的高工資是大家所詬病的,那么,一家雇傭了50個人才達到1000萬利潤的企業,和一個只雇傭了30個人才達到1000萬利潤的企業,成本顯然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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