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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市道路照明為例,據2010年國家路燈行業統計,我國城市照明約有路燈4000萬盞,近年來路燈的增長率約為15%。
若每年新增路燈全部采用風光互補LED路燈,每年將帶來1000億元的市場容量,考慮到傳統路燈的新能源改造、道路監控等系統應用,整個市場空間每年高達3000億元。
根據業內人士的估算,在未來10年,新能源小型化的綜合利用可帶來1.8萬億元的市場空間,其市場價值可為GDP增長貢獻0.39%。
同時,未來10年可新增裝機容量600GW,發電量可達6000億千瓦時,可節約標準煤2200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0萬噸,能促進我國節能減排事業。
吁求同等待遇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業人士認為,新能源開發現在存在著體制上的障礙。
目前,我國電網企業的收入基本上來自“價格差”,新能源自發自用的模式,使得電網企業的價差收入減少。
同時,吳建萍等代表認為,現在各方對規模化應用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系統的重視仍然不夠,社會認知度不高,在現行政策條件和市場規則下,其應用無法與大型風電、光伏并網電站建設得到同等的待遇和政策支持。
她建議,將“大力發展風光互補離網新能源”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各級各部門《“十二五”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中,予以全面審視和支持。將風光互補供電系統中的關鍵部件納入補貼范疇,同等享受“金太陽”補貼。同時根據其發電量的多少進行電價補貼,明確計量方式和計量標準等。
更重要的是,要改變項目特許審批制,根據項目大小,由中央授權進行分級管理,各級地方政府根據年度預算,決定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項目的建設,政府成為建設主體,全民參與分享系統應用項目帶來的便利(如農村風光互補路燈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