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措施
民航將盡快出實施細則
據民航局方面透露,民航局將聯合財政部進一步完善《辦法》的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盡快出臺通用航空補貼、節能減排補貼、貨運航空補貼和前期工作費等辦法。同時,民航局將適時開展對現行中小機場、支線航空、特殊遠程國際航線補貼和貸款貼息辦法的修訂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規劃,“十二五”時期民航全行業投資規模將超過1.5萬億元,其中基本建設投資將達到4250億元。據初步統計,目前全球約有超過100個國家有類似的收費,雖形式、標準各異,但目的都是為了改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歷年機場建設費
2011年147.08億元
2010年136.41億元
2009年115億
2008年96.2億
2007年99.6億元
2006年約80億
2005年以前年均20.75億(累計290.5億)
機場建設費變遷
1992年3月開始征收。15元每人次(票價低于70元免收),由機場向本站始發旅客收取。
自1995年12月1日起,機場建設費的征收標準為:國內航班每人50元人民幣;國際航班每人90元人民幣(含旅游發展基金20元)。
從2004年8月1日,機場建設費納入機票中。部分國內支線航班每人次10元;其他國內航段50元,國際航班90元。
2012年4月1日起,改收民航發展基金,執行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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