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缺乏積極性經適房建設進度打折
即便是經適房出現“分配和棄購”兩大焦點問題,但經適房制度仍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出了貢獻。去年12月,國辦發布131號文件,要求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適房建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也明確提出,2009年至2011年三年間增加400多萬套經適房,平均每年新增約130萬套。
然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披露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各地新開工經濟適用房3388萬平方米、48萬套,約占全年計劃指標的37%。對于經適房建設進度打折,山東省日照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厲建偉認為,經濟適用房從立項、征地、拆遷、規劃到開工,正常程序走下來,少則半年,多則一年甚至更長;去年下半年房地產市場出現回調,不少地方經濟適用房用地紛紛“流拍”,是今年經適房開工進度緩慢的客觀原因。
但他同時認為,去年金融危機以來,不少地方在財政吃緊的情況下,更多選擇將土地用于招拍掛換取巨額土地收益,而不愿意將土地劃撥用于經適房建設,也是造成今年經適房開工進步緩慢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依賴性越大,經濟適用房建設面臨的“體制性障礙”也就越大。
鄂爾多斯市房管局局長趙敏認為,與廉租房建設享有中央財政補貼、相關部門嚴格督查相比,經適房建設既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上級有關部門對此也缺乏有力的“硬約束”,不少地方政府特別是財政狀況較差的地方在經適房建設上缺乏應有的動力與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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