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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部分電動車從業者卻并不這樣認為。一些電動車銷售代理商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感覺十分突然。“我也是看網上才知道的,按說,這樣的規定,廠家應該事先和我們說,畢竟馬上就要執行了。可問了廠家,廠家也不知道。”
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新聞發言人胡剛昨日公開表示,新標準或將會使得行業內出現一輪破產高潮,眾多的中小電動車企業由于不符合摩托車生產條件而將破產。
根據工信部最新規定,獲得摩托車牌照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項目總投資不得低于2億元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不得低于1億元,其中設備投資不得低于8000萬元;注冊資本不得低于8000萬元。
胡剛認為,目前1000多家電動車企業很難有達到這個標準的。“如果標準真的實施,必將給行業帶來一次洗牌。”
知名評論人士、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昨日亦在其博客上撰文,稱:“這個標準的出臺,道路安全也許只是一個借口,一個堂皇的借口,在這個借口之下,實際上是摩托車廠家,看上了電動自行車龐大的市場,想用電動摩托車取而代之。”
中自協:將盡快提交暫緩申請
張鳴教授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暫時很難給予評價。但已經有行業協會主動站出來表示反對意見,比如中國自行車協會。
該協會官網上的介紹顯示,她是中國自行車行業的全國性組織,由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其零部件生產企業,以及與其相關的生產、商貿企業,科研、教學單位和地方性協會自愿組成。
3日,該協會下屬的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他們將建議暫緩實施《電摩條件》新國標。“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相關申請已經擬好,預計本月10日前提交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
令人驚訝的是,中國自行車行業協會作為電動自行車行業的代言者之一,《電摩條件》新國標的制定卻并未征求該協會首席專家的意見。公開報道顯示,《電摩條件》新國標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電動車分標委與摩托車分標委共同制定。
此前,清華大學教授、中國自行車協會首席專家馬貴龍公開表示,“電摩新國標是由摩托車行業主導的,作為電動車行業的專家,我并沒有參與該標準的工作。”馬貴龍說,“按照已有標準劃分,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輛,而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輛。”
對此,陸金龍昨日也發表了同樣的看法,他告訴記者,《電摩條件》是強勢利益集團利用標準的手段設置技術壁壘和準入壁壘,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性;而且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使人民生命面臨巨大危險,讓不安全因素倍增。
由此看來,新國標已經成為利益集團的利益平衡的工具,可是近億人的出行卻被這些標準綁架了去,誰又來為普通市民考慮呢?正如張鳴教授所質疑的:“一種產品的生產標準,屬于公共政策的范圍,可是,電動摩托車標準的出臺,既不問行業中人,也不管自行車企業的死活,更不管廣大消費者的意愿……這樣的政策叫什么呢?”
所幸,湖南省質監局標準處相關負責人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標準僅是推薦性標準,并非強制執行,執行的具體情況如何以及會產生什么影響,還要看交警部門出臺的細則。對此,本報將予以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