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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環境監管,確保汛期環境安全,濟寧市環保局按照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安全隱患企業監管工作的通知》和省環保廳文件要求,積極開展了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工作,主要對以下重點項目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
一、組織對城區和人口稠密區可能造成重大空氣污染事件企業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內容包括:一是距離城區和人口稠密區1000米內的有可能造成重大空氣污染的企業名稱和詳細地址、主要產品、應急預案等;二是可能發生環境污染的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三是存在較大環境風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單位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環境危險源普查建檔、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四是環境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環境應急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環境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五是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六是對企業的應急預案進行專家論證評估情況等。
二、組織對尾礦庫全面排查。一是要檢查尾礦庫是否建在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等禁建區;二是要檢查尾礦庫下游是否有河道、飲用水源取水口、居民集中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及使用企業等環境敏感點;三是要檢查尾礦庫是否存在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未按“三同時”要求建設的問題,以及是否存在沒有裝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的貯存設施和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是否制定尾礦庫環境安全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