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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及時防范、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臨沂市環保局積極采取“四個強化”,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對預防和處置環境污染事件的組織領導,成立了以一把手為預防和處置環境污染事件第一負責人的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制定了環境應急預案,建立了完善的預警機制。
二是強化隱患排查。制定了污染隱患排查工作計劃,以轄區重點污染企業為排查重點,對各類污染源進行重點調查和監控,并定期對重點水污染源進行水樣監測,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是強化環境監察頻次。加大對重點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掌握企業的新信息、新動態及新問題,發現環境隱患問題及時處置、及時上報,時刻做好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準備工作,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是強化環境宣傳。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和網絡的輿論引導和監督功能,加強對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宣傳,提高企業防范和處置污染事故的意識,增強群眾自我防范意識,減輕事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