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組近日對內蒙古自治區2010年度“十一五”重點流域水污染專項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組對內蒙古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考核組副組長、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巡視員李新民指出,內蒙古自治區加強領導,全力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強化考核制度,層層落實治污責任,加大考核辦法實施力度;加大監管力度,提高規劃項目的監管水平;強化職能,建立聯合推動機制工作比較突出。就進一步做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專項規劃實施,李新民提出3點建議:認真做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完善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劉新樂指出,對于考核組反饋的意見和對下一步工作的建議,一定要認真落實。劉新樂強調,要繼續延續“十一五”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模式,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繼續推進“十一五”規劃內在建項目的實施進度,盡快發揮減排效益。對已建成的項目要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在線監測設備和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進一步加強環保和水利部門的協調合作,力爭使跨省界斷面設置和監測更加科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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