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俄羅斯能源部向總理梅德韋杰夫提交了一份報告,強調在中方未能承諾項目投資回報前,不應當實施電站建設項目。經濟發展部和東方電力公司領導層支持能源部的立場。
2030年前電力設施總規劃規定要增加對華電力出口,該文件2010年得到批準。文件指出,將在西伯利亞建設三個火力發電站,在遠東建設兩個,應于2012年開始動工,但是由于與中方有談不攏能源供應條件的經驗,俄公司決定不匆忙上馬。
今年8月初梅德韋杰夫在煤炭工業發展會議上討論過增加向中國出口電力的問題。根據他的指示,能源部準備了相關報告,認為在這個階段實施該項目不合適。
從2009年起,俄羅斯根據兩國長期協議向中國供應電力。與中國國家電網公司簽訂的合同規定在25年內輸電1000億千瓦時,電價根據中國國內市場的價格而定。根據這個合同,2012年對華輸電可達到26億千瓦時。
能源部強調指出,新電站不會并入俄羅斯的東部統一電力系統,將完全依賴于中方對電力的需求量,這會造成電站虧損。能源部希望在下一輪俄中能源談判副總理級磋商中提出承諾新建電站能夠回收成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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