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東省了解到,去年全省共完成減排項目727個。在工程減排方面,全省共完成化學需氧量工程減排項目262個,其中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項目174個,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再提高”項目88個;完成二氧化硫工程減排項目101個,其中燃煤機組脫硫項目65個,非電行業減排項目36個。在結構減排方面,全省共完成化學需氧量結構減排項目140個,二氧化硫結構減排項目224個,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和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努力構建減排工作大格局
山東省委、省政府堅持把總量減排擺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戰略位置來抓,成立了省長任組長、3位分管副省長為副組長的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有關部門的節能減排職責分工,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和聯席會議。各級黨委、政府自覺實踐科學發展觀,做到總量減排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時決策、同時部署、同時落實,逐步構建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政協監督、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努力的減排工作大格局。
為全面落實減排責任,山東省把減排任務逐級落實到各市、縣(市、區)和重點排污單位,建立起了“橫到邊、縱到底、廣覆蓋”的減排目標體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出臺了《山東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將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各級黨委政府科學發展觀績效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組織部門每年一考核、一通報,有力地推動了減排工作開展。
山東省委、省政府還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對完不成節能減排任務的,部門、單位不能參加評優樹先活動,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不予提拔重用,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能享受年終考核獎勵,企業主要負責人不能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同時,按照《山東省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獎勵辦法》,省財政每年撥付2.01億元對完成總量減排任務較好和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的市進行獎勵,充分調動了各級政府抓治污、促減排的積極性。
狠抓工程建設和結構調整
山東省突出抓好減排項目建設,按照“目標、總量、項目、資金”四位一體的思路,每年都組織制定年度減排計劃,層層分解減排任務。對重點減排項目實行每季度調度、分析和通報制度,開展了重點減排項目專項檢查,督促減排項目及早建成投運。目前全省已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01座,日處理水量達970萬噸,污水處理廠數量、處理能力較“十五”末增長136%和105%,污水集中處理率由2005年52%提高到85%左右。國家和省重點現役火電機組已建成脫硫裝機容量20612兆瓦,火電機組脫硫裝機容量占比由“十五”末的10%左右提高到95%以上。
結合山東實際,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治污減排為抓手,山東省創新“治、用、保”流域治污思路,大力推動人工濕地建設,深度削減入河污染物,全省水環境質量實現了持續改善。自2003年以來,山東省連續8年在兩位數經濟增長的背景下實現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年均下降19.9%和18.9%,省控59條重點污染河流已全部恢復魚類生長。在全國重點流域治污考核中,實現了淮河流域治污考核“四連冠”和海河流域治污考核“兩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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