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耗能大戶”,東莞出臺了專門的管理辦法。昨日東莞市政府官方網站公布了《東莞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要求“耗能大戶”開展能源審計,節能考核不過關的將暫停用地審批,并且加大錯峰力度,對嚴重浪費能源的“耗能大戶”將收取“懲罰性電價”。
“耗能大戶”要設專人管能源
根據管理辦法,有三種企業將被視為“重點用能單位”,包括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用能單位;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中,年用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含)的用能單位;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工業行業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用能單位。東莞市經信局將每年調整名單,并且每年公布一次。
重點用能單位必須開展能源審計,編制節能規劃。為了實現節能的目標,企業將采取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落后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
管理辦法還規定企業必須設置專門的“能源管理員”,根據耗能多少的不同,規定有不同的人數,部分還要求有技術職稱。如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應安排能源管理員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備中級以上技術職稱。這些能源管理員還必須參加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這些培訓是免費的。
節能跟國企高管收入掛鉤
東莞將會給“耗能大戶”分配節能目標,并且每年實施考核。考核的結果,每年都會向社會公布一次。
如果企業沒有完成節能目標,將被問責。東莞市有關部門將對其進行通報,企業還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不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相關扶持資金。如果是國有企業,領導班子的收入將受到影響,其年度績效薪酬將降低一個等級;如果連續2年未完成節能目標,企業領導班子將拿不到年度績效薪酬。
未完成節能目標的企業,在用電方面也將受到限制。它們將不能享受“保用電”的優待,而且供電部門會暫停受理生產經營用電增容申請,并加大用電錯峰力度。此外,如果企業有新建高耗能投資項目和新增工業用地,也將被暫停備案、核準和審批。
東莞官方還表示,對嚴重浪費能源的“耗能大戶”,將責令限期治理,并實施懲罰性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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