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企業仍將低碳化經營視為制度和標準約束下的被動供給行為,具有很強的制度依賴性,甚至把低碳化等同于履行社會責任,從而給自身帶來了成本、技術和技術環境等方面的困難。實際上,從社會責任的本意來說,它本就是為其利潤服務的,或者說,是與其利潤緊密結合的?! ?/p>
低碳金融在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中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通過金融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可以調整不同經濟主體利益,支持低碳技術發展,鼓勵、引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低碳金融是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的新工具,其核心功能是通過市場設計,以最低成本降低整個經濟體系的碳排放,有效分配和使用國家環境資源,落實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為低碳經濟發展提供各種驅動力。”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學院副院長楊志5月中旬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低碳金融創新有利于經濟轉型
《中國企業報》:低碳金融尚屬于新生事物,您是如何理解“低碳金融”的?
楊志:我個人認為,在市場體系中,金融資本不僅是資源配置的主體,而且是資本增值和經濟發展的引擎和方向標。低碳金融是以低碳創新、低碳創業、低碳發展為目的的金融資本及其活動的統稱。
低碳金融本身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它吸引越來越多的金融市場參與者投入到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低碳經濟的領域中來,以規避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獲取低碳經濟帶來的機遇。這一方面改造了原有的金融交易活動,另一方面創造出了一個全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碳市場。
歸納起來,低碳金融就是指服務于旨在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與金融市場化解決方案。
低碳金融的參與主體非常廣泛,包括項目開發商、減排成本較低的排放實體、國際金融組織、咨詢機構、技術開發轉讓商、經紀商、交易所和交易平臺、銀行、保險公司、創投基金、對沖基金及機構投資者等,還包括市場其他服務提供者,如質量管理機構、法律咨詢服務機構、信息和分析機構、學術機構、數據庫、開發代理機構。
《中國企業報》:目前在中國有哪些低碳金融方面的實踐?
楊志:低碳金融的實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改造了原有的金融交易活動,另一方面創造出了一個全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碳市場。
改造原有的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低碳銀行、低碳保險、低碳投資這三種新的金融業務模式。
低碳銀行是指提供低碳金融服務,實踐低碳理念,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金融支持的商業銀行業務。具體的低碳銀行業務有低碳技術和項目投融資、銀行貸款、碳銀行理財產品開發、碳貿易產品服務、碳權金融服務和交易以及清潔發展機制業務咨詢與賬戶管理、碳減排額交易等。
低碳保險是指從事轉移氣候變化給經濟帶來風險的保險公司的業務。具體的低碳保險業務有碳交易對象的信用擔保、碳中和保險、清潔發展機制碳交付保證、排放交易保險、碳變成可保資產及開發巨災保險、天氣保險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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